罗豫读书志

博客信息

博主:罗豫  不在线! 

博客登录

标签列表

博客搜索

博客音乐

日志存档

友情链接

统计信息

访问:1203283 次

今日访问:21次

日志: 298篇

评论: 430 个

留言: 34 个

建站时间: 2007-6-10

博客成员

罗豫 管 理 员

飞天红猪侠 管 理 员

subject102 管 理 员

最近访客

寂寞小女2009
2010-01-30 16:31

思雪叮当
2010-01-29 09:03

黎明前到达
2010-01-28 13:55

陶瓷工匠
2010-01-28 13:02

二零一零
2010-01-28 00:38

鸺缘
2010-01-23 04:48

小花555
2010-01-22 18:02

小非也
2010-01-22 12:54

无心老悟
2010-01-21 14:39

deva1999
2010-01-20 02:33

白夜暗行
2010-01-20 02:06

pattonmeng
2010-01-19 23:22

helowd
2010-01-19 21:46

稻穗网
2010-01-19 13:54

azure777
2010-01-19 11:15

莫雷尔
2010-01-19 11:15

揶揄盾
2010-01-19 11:11

我的小肚子
2010-01-19 10:57

a110011
2010-01-19 10:11

openmind
2010-01-18 23:41

本站域名:
http://621980.blog.tianya.cn/

播下魔种,收获无望

作者:罗豫 提交日期:2008-1-19 8:54:00 正常 | 分类:书评 | 访问量:1147

罗豫/文

2001年秋天,英籍印度裔作家V.S.奈保尔赢得诺贝尔文学奖,一部名为《半生》的小说新作几乎同时出版,一时间备受关注。然而,另一位将在两年后获同一殊荣的大作家库切却在书评中直言不讳地说:“读到《半生》的末尾,我们仍然会觉得,不仅是威利·钱德兰,就连奈保尔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步会怎么样。”奈保尔的回应,便是三年后完成了这部续作《魔种》,随即宣布封笔。

作为一个只关注文本本身的读者,我不希望同很多人一样,去揣测《半生》和《魔种》带有的强烈自传色彩。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两书的主人公威利,背景出身确如奈保尔本人一般复杂。他是在伦敦求学的印度青年,与一个家族产业在非洲的葡裔女孩结婚,并来到非洲生活。在日渐“地球村”的年代,穿梭往来于世界的好几种文化,威利始终无法游刃有余。《魔种》开头,他已四十出头,结束了十八年的婚姻生活,两手空空前往西柏林投奔妹妹。威利前半生“躲躲藏藏”,被她指责为“殖民变态心理”、“种族变态心理”。在欧洲浸染日久的道德优越感,模糊了她对印度本土的了解和记忆,她竭力鼓动哥哥回印度发动“伟大的游击战争”,拯救黎民百姓。

威利踏上故乡的土地,准备到穷人中间去参与社会改造。以前他只听过游击队的故事,革命就是为了反抗压迫,来到印度才发现,另一半重要的信息根本没被注意到:“当初他们和我谈起游击队的种种事迹,我就应该问问警察都在做些什么。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以为在这场战争中只有一方在作战。”打游击式的革命,不过是和警察玩躲猫猫,在树林里迷路,中埋伏,撤退,开会做自我批评,残忍杀害告密者。这样的日子过得威利忘却了时间,最终他和另一位“革命者”一同出逃,向警察投诚。讽刺的是,监狱里竟然优待“政治犯”,不仅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还允许他们一同讨论革命问题。在妹妹的“活动”下,威利获释,前往伦敦投靠朋友。

即便曾经在伦敦生活过,在印度乡下呆了好多年的威利还是对这个富饶安全的世界有些受宠若惊。但伦敦的老友们自有他们的不幸:商业风险,婚姻危机,贫富差异……令他最信任的妹妹也放弃了原来的信仰,回到印度投入了一项更不靠谱的事业。不管在印度还是在欧洲,人人都有对生活的隐约希望,人人都种下了自己的“魔种”,然而书中唯一一个结局圆满的人,竟是一个谨慎小心的非洲外交官,他仅有的希望就是有个白色的孙辈,牵着他(她)在伦敦若无其事地散步。为此,他和不同国籍的女人上床,有了很多不同肤色的孩子。故事结尾,其夙愿终于在混血儿子的婚礼上得以实现。这样的结局,显然是奈保尔对他眼中全球化的反讽。

随着社会背景的变换,从西柏林到印度再到伦敦,通过威利的“流浪”,奈保尔展现了他对不同文化背景中诸多社会、历史问题的反思。小说不免让人想起电影《巴别塔》,全球再怎么“化”,地球再怎么“村”,再有多少国际航班运着威利这样的人飞来飞去,不幸的人依旧各有不幸。而这些不幸,都是些相去十万八千里的精神孤岛。相互的沟通和帮助,似有希望,行动起来却是遥遥无期。难怪结尾威利觉得,“不该抱有理想的世界观。灾祸正是由此产生。解决也是由此发端。”

奈保尔对许多社会问题的洞见可谓犀利,然而他在《魔种》中并不太着力于小说艺术和技术。仍然是库切对他的评价一针见血:“在他(奈保尔)看来,小说作为一种创造性的表达手段,在19世纪已达到巅峰,要想在今天写出完美的小说,将无异于复古之举。”坦率地说,小说主人公威利鲜有个性可言,他的作用,更多的是将几种迥异的文化连缀起来,类似《巴别塔》中的那杆猎枪。比起不少作家可以将整个故事限定在屈指可数的几个场景,《魔种》的很多片断似乎刚刚开头就煞了尾,一旦主人公表达完自己的观点,作者就无心衔接下去,直接切换镜头。这对于那些读惯了纳博科夫、卡尔维诺或博尔赫斯的读者而言,未免太过粗暴。

据说,奈保尔对19世纪末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颇有微词。亨利·詹姆斯倡导摒除作者主观定见的“原生态”小说,不为奈保尔所喜似在情理之中。奈保尔喜欢以“威利说”、“威利想”、或者“威利觉得”的方式,絮絮叨叨表达观点。主人公不痛不痒、煞有介事的自我认同危机,则多多少少冲淡了小说叙事的紧凑性。英国著名批评家弗兰克·克莫德在评论奈保尔时委婉地指出:“太多的一本正经的自察可能会损害一位天才。”遗憾的是,这本封笔之作似乎走得更远。

本文刊于《广州日报》2008年1月19日B12版,题为《全球化播下 希望还是“魔种”?》,略有删节


《魔种》,[英]奈保尔著,吴其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12月,20.00元。


#日志日期:2008-1-19 星期六(Saturday) 晴 复制链接 举报



新人注册>>

登录名:  口令:

输入您的评论:(不支持HTML标签)

验证码:      段首缩进两个汉字:

    
本文所属博客:罗豫读书志
引用地址:



© 天涯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