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信息
访问:1203286 次
今日访问:24次
日志: 298篇
评论: 430 个
留言: 34 个
建站时间: 2007-6-10


本站域名:
http://621980.blog.tianya.cn/ |

读书杂感
作者:罗豫 提交日期:2008-10-30 13:01:00 | 分类:书话 | 访问量:4406
Subject/文(此文请勿转载,谢谢) 一友人在博客上留言,说是希望写一篇《我是如何读书的》之类的博文,说一说“读书的诀窍”:“为什么你能在很快的时间内读完那么多书,且能迅速感知到书中精华……” 感知并写出书中精华愧不敢当,但以前也有人在博客上留言,说罗豫的书,是不是读得快了点?这一估计大概是参照“罗豫”发表书评的速度,然而S还在读其它书,还有一些书写了书评却未能发表。书评数量,乘以1.6,约摸是S事实上读的书的数量。 其实S读书不快,S高中的时候就见识过同班女生一中午读完一本言情小说,到了大学又见识过英语系的朋友一目十行读原版杂志,读研时去另一个学校的本科同学打电话来说,导师要求每天读一篇英文文献,每天开会做报告。 先说物理速度,比如通俗读物,32开的书,字不要太小,一分钟可以看一到两页。300页的书,最多五个小时吧,中途倒倒水、上上厕所、做做家务、买买菜、打打瞌睡、吃吃东西、跟老公讲讲话。通俗小说很少给人什么生命感,只是在过生活。如果侦探小说悬念设计得很好,或许会有比较强烈的情绪体验,看不到结局是不敢睡觉的。所以一般晚饭后就不会再打开一本新的来看了。有时虽然心里骂它写得不好,肾上腺素还是要被它牵制。大概文字天生是有些魔力的。和老公一起在街上走,看到电线杆子上贴个什么破纸条,他都要停下脚步凑上去从头到尾读一遍。不过是什么施工拆迁物业管理寻人启示。电线杆子下面有时也有大狗小狗,吸着鼻子认真鉴定同类的尿渍。它们的主人和我一样,抱着手站在一旁。 当然看完未必有想法,有想法未必能成文,不过在最顺利的情况下,这样一本书从翻开到书评初稿写成,一个工作日刚够。(我生活中除了阅读和写作没别的“大事”,“工作日”,要比八小时长些。) 通俗读物当然不是最乐意读最乐意写的,但恐怕是不少媒体最乐意要的。一方面是生计所迫,另一方面,虽然读通俗不如读经典,但对于看不懂经典的人而言,读点通俗甚于什么都不读。自己高中时候也是从三毛贾平凹之流开始的。有人读了《平凡的世界》,跟我说很感动,说还是想做个好人,我就也很感动了,虽说要我自己读的话,三分钟就想骂娘。想想有些人闲了没事开着跑车出去飚,有些人酗酒吸毒打架纵欲,觉得读书固然毁掉些森林,但已经是很绿色很健康的消遣了,能与之相比的,也只有打麻将而已。 经典作品另当别论,有《小逻辑》、《道德经》一类的书在,就不难想象,读书的速度有个最大值,最小值却是无限趋近于零的。对于比较好的文学作品,在顺利的情况下(就是说作者哪怕思想上再前卫,操作上也基本尊重传统阅读习惯,不像《弗兰德公路》那样随时随地悄悄转换叙述口吻,不像《万有引力之虹》那样非要你土生土长在英美,听过品钦听的那些流行歌,记得品钦说的那些明星的脸),阅读速度当然会比通俗读物慢些,而且有时要停下来拍拍桌子,有时要呆呆坐一会儿,有时要去翻翻别的书,有时得睡一觉,有时非得出去散会儿步消化消化才能继续读,有时要找个人讲讲话,哪怕是楼下便利店的收银员——以确认这个世界还是可以生存的。 这类书写起评论来当然是战战兢兢,说出来的,多是自己还比较有把握的,至于没说的那些,成了脑子里不安分的因子,为未来准备的。 以上这是物理速度,是一个字到下一个字,一行到下一行的速度。但读书不是打字。精神是别样的。泰戈尔的诗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如果读书人能知道每一个曾经站在他面前的句子是如何爱他的,大可不必读书读得眼睛近视腰肌劳损。GDP求的是加和,精神世界求的却是最大值。最可怜的不是不读书的人,而是读了很多很多书(不知怎么读的),却还说:不读书真好。正如最可怜的不是三十好几的老处男,而是某朋友的朋友,在过了一段无比淫荡的日子之后,感慨道:做个圣人真好。 光理解别人的书是不够的。有个笑话,说某人读了叔本华,与朋友聊天时见对方引经据典,道:叔本华说了,读书人不要把自己的大脑变成别人的跑马场。哪知对方说:你已经把自己的大脑,变成叔本华的私人跑马场了。当个跑马场门卫,每天吃着进进出出大马小马扬起的尘土,一辈子也是很容易打发掉的。在别人看来,这个跑马场或许已经热闹非凡、人气极旺了,但人最终要面对的,不是“别人”。跑各种各样的马,有能力时,也养一两匹自己的,也许羸弱笨拙,只能在自己的小场子里跑半圈,但所谓的“创新”,还不就是这样养出来的。 什么“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就是力量”之类的话,儿时奉若经典。长大些觉得,说这话的人脑子里想的多半是理论物理著作、两弹一星之类的事儿吧。好在没有就此荒废,埋头又读,这才发现所谓的“进步”、所谓的“力量”,当真存在,只是很难“可视化”。有些人的人生没有太多悬念。年轻时想赚一百万,赚到了又想赚一千万、一亿。赚到一百万时,或许他有了自己的房子,而我还因为房东的反复叮咛不敢在墙上乱钉钉子。赚到一千万,或许已经住进了别墅,抱怨房子大了真不好,起来倒个水都要走老远,而我还自己用电茶壶烧水喝。等他赚了一亿,或许已经进了某高尔夫球俱乐部,恨恨地帮那些赚了几十亿的人捡球去了,我或许还在郁闷买个新书架没有地方放。然而我在另一个世界里的未来依旧神秘莫测,偶尔读完一本书,回想昨天竟有隔世之感。那些悬浮在平流层的精美思维,那些等候在生死之界的神奇体验,是没办法指给别人看的。 老同学聚会,大家坚持不让我买单,仿佛我依然只是个无业人员。我心存感激。朋友问我:“你每天看书,不觉得闷吗?要多出去走走啊!”我只好笑笑。前辈热心鼓励说(仿佛如果我不是个女的,就要来拍我肩膀了):“中国就需要你这样甘于寂寞的读书人啊!”怎样让他知道,我其实没碰到过几个比我更不甘于寂寞的人?我找遍我的生活,我的世界,怎么也找不着搭得上“寂寞”二字的东西。 我的物质理想就是一个安静的小空间,在其中肚子不会饿、口不会渴、尿不会急、灰尘不会落,没有人来告诉我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朋友最好、没朋友也可以,我想要的书随时可以得到,我想要的句子通过专注的找寻有时也能找到。这个空间里没有时间。 然而我的身体有时间:它会老。参照这个时间,我常常很气恼——为什么读书读得那么慢?不是从这一行到下一行的慢,而是跑了很多别人的马,自己还养不起几匹。 宇宙的无限和生命的有限之间的张力时时存在,书籍或许是对抗这一尴尬局面的可能途径。这种宿命感,不知算不算是“诀窍”。我还是无法解答朋友的问题,朋友表述中默认的东西尚未做到。我一开始只是一个喜欢看书的“文学、哲学爱好者”,像老公这样科班出身的人是不要正眼看我的。偶尔发现写字也可以糊口,战战兢兢做着自己并没有能力的事情。我总希望,“罗豫”在成为一个合格的书评人之前,先做一个对好书虔诚的读者。
评论人:andiezhao 评论日期:2008-10-30 16:30
这个博客到底是你们夫妇俩谁在写......
评论人:白宇光 评论日期:2008-10-30 18:06
回楼上: 这个博客的博主不就是叫“罗”“豫”么?所以夫妻俩谁写,这不重要吧。重要的是,有好的文章。 “豫”姐姐,你文章中的“有个笑话,说某人读了叔本华…………”那段,让我耳目一新。我从来没想过这样的问题,更谈不上自己去养几匹属于自己马。
评论人:陈寿文 评论日期:2008-10-31 15:46
和老公一起在街上走,看到电线杆子上贴个什么破纸条,他都要停下脚步凑上去从头到尾读一遍。不过是什么施工拆迁物业管理寻人启示。电线杆子下面有时也有大狗小狗,吸着鼻子认真鉴定同类的尿渍。它们的主人和我一样,抱着手站在一旁。 ------------------
o(∩_∩)o...哈哈 o(∩_∩)o...哈哈 o(∩_∩)o...哈哈
评论人:2507788 评论日期:2008-11-1 1:13
好有意思的读书文字
评论人:jianying99 评论日期:2008-11-1 21:32
能不能养出自己的马应该是天生的
评论人:Linyujing 评论日期:2008-11-2 17:41
在其中肚子不会饿、口不会渴、尿不会急、灰尘不会落,没有人来告诉我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朋友最好、没朋友也可以,我想要的书随时可以得到,我想要的句子通过专注的找寻有时也能找到。这个空间里没有时间。 ========================= 其實,落點灰塵也不錯呀。。 一直以為『羅豫』是個男的(看書評時的感覺),汗~~
评论人:天涯网友(游客) 评论日期:2008-11-26 12:16
我很喜欢遛狗那段
本文所属博客:罗豫读书志
引用地址:
|